丹佛水务公司是一家地方政府实体,将根据《科罗拉多公开记录法案》、《科罗拉多修订法规》§24-72-201等相关规定,公开记录供查阅。该法案要求访问多种类型的记录,但也提供了基于机密性、特权和安全等基础上的豁免。
所有请求
所有索取公共档案的要求均须以书面提出,并须包括以下内容:
- 请求者的全名、地址及电话号码。
- 作为合理可能的记录的详细描述。
- 一份声明,该请求是根据《科罗拉多公开记录法案》、《科罗拉多修订法规》§24-72-201等条款提出的。
居民的要求
除媒体外的任何人的书面请求必须亲自递送,通过邮件或电子邮件(电子邮件保护).邮寄请求应寄往:
记录保管- RDA
丹佛水
12街西1600号
丹佛,CO 80204-3412
媒体的要求
媒体的书面要求必须亲自递送,邮寄或电子邮件到(电子邮件保护).邮寄请求应寄往:
特拉维斯汤普森 - 公共事务
丹佛水
12街西1600号
丹佛,CO 80204-3412
公共记录研究和副本的费用
根据《科罗拉多州公开记录法案》(CORA)的规定,研究和复制公共记录可以收取费用。查看完整的列表适用的费用.
问题
有关访问公共记录的更多信息,请参阅丹佛用水操作规则,第18章,或致电303-628-6414与纪录保管人联络,或(电子邮件保护).